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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山煤业公司纪委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2015-11-11 作者:周添荣   来源:未知返回列表

11月9日上午,花鼓山煤业公司纪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纪委委员和反腐倡廉协调小组成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财宝主持。

根据省能源集团和新余矿业公司纪委的要求,专题会首先学习传达了关于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与会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了通篇学习。专题学习会上,黄财宝书记对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和反腐协调小组成员提出了要求:一是本次专题学习会后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和反腐协调小组成员还要系统地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要学透学精,在担负起维护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监督责任的同时,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认真对照《准则》严格自查,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带头规范个人行为,做学习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和执行落实的表率,对于《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要求”要能熟练背诵,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三是各协调小组成员要结合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难点,认真做好服务基层工作;四是纪检干部要深入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和反“四风”的力度,使学习的成效真正体现在实际工作当中。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表示,作为纪检干部和反腐协调小组成员必须首先做到廉洁自律,才能要求广大党员做到廉洁自律,要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守住纪律“底线”,要以身作则,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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