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份以来,花鼓山煤业山南矿为认真抓好岁末年终的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生产任务,切实把班长调度交班制度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规范标准,强化制度落实,协调好调度与生产关系,及时掌握好安全生产第一手资料,积极服务于安全生产。近日,该矿出台“三规定”强化班长调度交班制。
规定交班时间。早班12:40,中班20:40,晚班5:40。每班各点面班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交班;
规定处罚标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班的班长,作“三违”处理,则每次罚款20元,每月由调度室统计好,把处罚单落实到人头;
规定评先依据。矿部规定凡是每月超过2次未按时调度交班的班长,则取消班组及个人年终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自从执行“三规定”班长调度交班制度后,各班次调度汇报工作十分正常,每天三班调度会能准时召开,各区队能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保证每班工作任务能及时布置,及时落实,及时完成。从而使班长调度交班制度严格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