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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宣讲
2020-08-31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安全环保部返回列表

第一问、关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织制度保障有哪些?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公司印发了《新余矿业公司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的通知》(新矿字〔2020〕72号)文件,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计爰启为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罗有根兼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制定了《新余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制度》(新矿字〔2020〕79号),确定了“三年行动”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实施。公司“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负责组织、推进、落实、监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大工作。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统计考核等具体工作。并要求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推动并落实本单位涉及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问、关于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什么要求?

《新余矿业关于印发《新余矿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矿字〔2020〕80号)提出如下六个方面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这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行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地方各级党政、集团公司党政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部署要求,抽调精兵强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各项运行制度,统筹推进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及时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单位要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举措、进展、成效,深入挖掘和报道正面典型经验。要设立简报专刊,每月1日前向公司报送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四、科学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前两年公司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全面对标对表全国、全省整治方案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整治行业领域,科学、合理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各单位请于8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公司“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备案。

五、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自觉主动承担起抓落实的关键责任,结合单位实际,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要按照方案安排,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每项工作见行见效、务求必成。

六、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公司将在今年下半年,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列为重中之重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三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幅度提升新余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切实减少轻伤事故,有效控制重伤事故,坚决根绝死亡事故,为实现效益新矿、幸福新矿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体职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做到理论学习联系实际,2020年底至少组织完成一次全员学习,并于12月底提交组织学习活动情况总结。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要求。

(党委工作部牵头,联系人:吴小英;责任单位:所属各单位)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开展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2021 年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分布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 2021 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达标创建任务,2020年底各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评报告,2021年10月底前取得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 每年年初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且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签字。八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安〔2018〕28 号)和《新余矿业关于印发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新矿发〔2020〕60 号)要求。

(安全生产环保部牵头,联系人:涂国平;责任单位:所属各单位)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2020年底前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2021年底前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0 年底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2021年底前确保泄漏检测等适用的先进技术设施投入使用。四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整治。2020年底前全面梳理车辆从业人员持证情况,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及时依法解聘;严禁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尤其是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装备水平,实行全链条安全管控,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要在 2022 年底前退出该项业务。

(安全生产环保部牵头,联系人:徐新民;责任单位:英岗岭煤矿)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设立消防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落实消防定期巡查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底前所有单位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和制度。二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2022年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消防队伍。三是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全面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做到“四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环保部牵头,联系人:陈定坤;责任单位:所属各单位)

(五)生产现场安全整治。

一是改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下大力气治理现场生产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在 2020 年底前完成对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环境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重点改善现场环境卫生,完善车间照明,规范工器具管理,降低生产设备跑冒滴漏现象。生产车间要加强车间“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管理,建设工程要落实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要求。二是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投入。2021 年 6 月份前完成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情况的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重 点加强危险区域、建筑厂房、安全通道、高层作业、设备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投入,做到“四有四必有”(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确保员工危险作业安全防护率 100%,严格落实危险作业防护器具的配备,加强员工安全防护教育,严格执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加强对危险区域监控。明确生产现场危险区域范围, 对安全风险确保有效告知。对具有重大后果的风险区域(如 电气间、危废仓库等),要执行封闭管理,落实进出登记制度,提高现场监控的信息化水平,确保 24 小时监控到位。2020 年底前完成对所有危险区域的有效监控。四是严格落实反“三违”行动。在 2020 年底前完善对现场 “三违”的检查制度和考核标准,建立安全巡查台账,加强现场巡查次数和整改力度,重点关注持证上岗、工作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佩戴、危险交叉作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情况,要立查立改,要确保违章人员受到处罚,学习教育到位才能重新上岗。

(安全生产环保部牵头,联系人:谢菊儿;责任单位:江能光伏、英材公司、建安公司)

(六)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四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企业转型发展办公室牵头,联系人:焦宗祥;责任单位:建安公司)

(七)电力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扎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工作开展,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 2021 年7月底前,新余江能光伏公司要取得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机制。二是加强电力生产作业安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对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等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风险严格管控,重点防范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人身事故和火灾等设备事故。三是强化设备设施安全维护。力争全年无“非停”。落实设备检修“精细化”管理。四是完善重大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双重预防机制,确保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环保部牵头,联系人:谢菊儿;责任单位:江能光伏)

第四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整治步骤是怎么划分的?

从 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7 月至 9 月)。对标对表中央、省、集团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公司十大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新余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7个子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细则,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并于9 月 1 日前将整治细则及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情况报新余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9 月至 12 月)。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分别于 2020 年 9 月25日、12 月25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公司“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各单位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的经验,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公司“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全面总结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单位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公司“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第五问、为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了哪些措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公司层面明确由公司安委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新余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及其办公室,由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环保部。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协调推动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组织,强化保障。强化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各单位安全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三)全面整改,强化监督。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监督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字”原则,报送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对各单位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公司“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责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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