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集团公司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开展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总结6-9月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抓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全力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巩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态势,圆满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6—9月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把此次安全大检查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别是域外企业和非煤企业要认真整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基础资料,以此推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上台阶。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煤炭集团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对单个矿井月瓦斯超限超过2次未停产整顿和分析问责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继续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全集团瓦斯抽采目标总量达3100万立方米,全集团瓦斯利用目标总量达1200万立方米。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发生的顶板事故教训,认真查找顶板管理薄弱环节,强化矿井顶板管理,完善顶板管理制度,落实顶板管理责任。要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专项治理。12月份,省煤炭集团将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两大系统的专项检查,检查凡低于80分的,按照未完成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处理。
通知强调,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制定落实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各整治项目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持之以恒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做好“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第四季度的工作,切实抓好非煤企业的安全生产。对整治项目跟踪调度,定期检查,严格考核,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实现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