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矿字【2022】98号关于印发《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新余矿业面向社会以公开方式将处置资产进行公告 (公告期为 2023年10月7日 —2023年10月11日) 。
一、 处置内容:
1、废旧翻矸架、皮带吊架、天轮等,总重量约8T。
二、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联系单位: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英岗岭分公司
2 、 联系人:李先生 0795-5642014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