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文件中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0%即为超限”的要求,天河煤矿结合矿井瓦斯实际情况,制定了对了相对应管理措施,严格矿井的瓦斯管理,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减少瓦斯超限、杜绝瓦斯积聚和瓦斯事故。
一是建立瓦斯超限事故的汇报和处理制度。要求各分矿每月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报矿审批,各作业地点及回风流中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安装瓦斯传感器,不间断监控瓦斯浓度;当分矿调度室值班员发现监控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和分矿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另安通区值班领导要随时查看本辖区内的瓦斯监测数据(网上)及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情况。
二是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采取相应的措施。按瓦斯事故隐患的严重、解决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当瓦斯超限事故出现时,矿部根据分级的不同,召开追查分析会,制订相对应的措施,解决超限事故。
三是建立瓦斯超限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各分矿安通区建立瓦斯超限事故隐患登记台帐,矿通风科建立汇总台帐。A、B级瓦斯超限事故整改方案,由分矿安通区报矿通风、安全部门备案。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及安全部门要及时追踪瓦斯超限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监督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是层层建立瓦斯超限事故隐患整改小组。各分矿必须成立由分矿矿长任组长的瓦斯超限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成员由相关领导和工区负责人组成。值班领导接到调度值班员的瓦斯超限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停止该工作面作业,撤出人员。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按五定(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原则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