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安全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矿井持续、健康、安全发展,近日,英岗岭煤矿桥二分矿建立健全了干部下井安全巡回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干部下井职责,促使他们在井下履好职,尽好责。
该矿规定所有下井干部必须认真对员工作业行为、安全设施、机电设备、通风设施等运行状况及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凡发现存在操作不规范、设备故障、安全设施安装不齐全、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等现象的,必须立即督促责任人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汇报有关领导和单位,待整改落实到位后方能正常作业。
同时该矿还进一步细化了通风区、机运区、机电科辅助单位干部下井巡回检查的主要地点和次数。通风区干部对矿井总回风巷和主要回风巷道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雨季不少于2次;机运区干部对主、副井筒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机电科、机运区干部对边远地点如煤仓、轻便道、矸子山、—220、—345中央泵房等场所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机电副总、机电科长、机运区区长、书记每月到采掘工作面巡查不得少于12次,所有巡回检查情况必须如实及时填写在调度室的记录簿上,否则按未下井并罚款50元/次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