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加强我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切实搞好矿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促进矿区和谐发展,天河煤矿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以“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大局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救危图存与维护稳定统一起来,将综治维护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不发生集体进昌赴京群体访、非正常上访等有影响的信访事件,不发生工农关系重大冲突事件。
二是搞好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建立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把综治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并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职工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单位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落实责任,不断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四是认真开展“严打整治”专项工作,加大治安防范工作。按照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要求,建立防控体系,加强治安行动的动态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减少社会治安问题。
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自觉维护单位内部的稳定团结,促进天河煤矿的稳定、健康、和谐发展。